2021/08/12(四)
入境印尼相關規定更新
1.台灣地區接種COVID-19疫苗接種卡(黃卡)並不是國際認可的接種證明;有出國需求需要完整接種證明​者,可到台灣地區各縣市設有「國際旅遊門診」的醫療院所,申請世界衛生組織制定符合國際通用形式的預防接種疫苗證明。旅遊醫學門診合約醫院據點請參閱疾管署網站:https://www.cdc.gov.tw/....../Page/ucmuQnzcJPue77qHt0IXeg
提醒:已經發生出示台灣接種疫苗黃卡,印尼海關拒絕承認案例..
2.接種COVID -19疫苗,疫苗證明可以紙本或數位証明,兩者擇一,需有英文及接種當地國語言之雙語版本,且需有疫苗「完整名稱」、完成「兩劑」、「相同」疫苗接種,不能混打。
3.若是因特殊情況無法接種疫苗者,必須由醫師須於診斷證明上簽名及蓋章。
據台灣經貿代表處報:曾發生過民眾持醫生開立免附疫苗接種的診斷證明,因僅有醫師印章,並無醫師親簽,而被印尼拒絕採認。
4.可免除出示疫苗証明適用對象:(籲請民眾於登機前先行將相關證明文件提供航空公司確認可否登機,避免登機當日被拒絕而延誤行程)
(1)由父母隨同之12歲以下孩童。
(2)因健康因素理由不適合接種疫苗而無法出示疫苗接種證明者,須於入境印尼或搭乘印尼國內航班時出示英文版或印尼文版之醫生診斷證明。
(3)即將離境印尼之國際旅客。
(4)欲搭乘印尼國內線轉搭國際線離境之國際旅客,搭機時須先向航空公司及印尼機場出示轉搭國際線之機票證明,且轉機期間不得離開機場。
(5)準備離境印尼之運輸機組人員。
(6)持外交、公務簽證訪印之部長級官員、已簽訂旅遊走廊協議(Travel Corridor Agreement)之國家旅客。
溫馨提醒:
目前台灣地區的疫苗接種紀錄卡上即以中、英文雙語登載資料,惟接種年份多登載民國110年(應採西元年2021年),部分醫療院所亦以「AZ」縮寫代替Astra Zeneca疫苗名稱,均不符國際採認標準,需請原接種單位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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