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16(四)

印尼部分地區不再開立結婚報告證明證書(不是結婚證書)
 
這文章很重要嘿,給準備要入境印尼結婚的看一下嘿....
 
近兩個月開始發生赴印尼結婚,部分地方民政局聲稱依法不再開立結婚報告證明證書(不是結婚證書)....???
 
大家對所謂的印尼結婚證書,觀念也請重新導正一下。
 
印尼真正的結婚證書(如圖示有說明),跟近8年來,外國人在印尼結婚的開立的不叫結婚證明書(而是結婚報告證明書)
 
中文字似乎差不多,但是就印尼語是差很多,大家可以仔細看這所謂的結婚報告證明書,上面明確記載這““不代表結婚證書””
如附圖片有說明。
 
又加上2021年8月開始實施數位結婚卡,逐步很多地區民政單位收到相關中央公告,針對台灣人認知的““結婚證書””,開始不予開立!!??
 
目前這三個月已經發生群友無法順利申請,分別在 巨港、卡拉旺、茉莉芬、還有四處就不多寫。
 
就至今,剩卡拉旺的結婚群友,來了快5個多月,還是沒有順利取得....
 
原因是,地方民政局依照現行印尼婚姻法條文,拒絕開立。
 
這事上月也發生在巨港,是因溝通之後,印尼地方民政當局願意開立.....
 
這件事,希望台灣當局駐雅加達及泗水TETO都能關注並給予適當替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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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一下
 
印尼其實在婚姻法就明文規定
1.雙方為伊斯蘭教,皆是以宗教部門KUA辦理及登記結婚。僅取得紅綠本(視為官方結婚證明文件)
 
2.非伊斯蘭教,結婚依據均由法院公證,然後去民政局登記,取得圖示中的結婚證書(不是結婚報告證明書,也沒有紅綠本)
 
3.結婚證書也針對,印尼籍國民與外國人在境外(別的國家結婚),回印尼後,持國外結婚證明文件,再到印尼民政局登記核發。
 
就香港、中國、義大利等部分國家,承認也接受,外國人取得相對婚前合法文件入境後,允許在境內登記結婚,並核發結婚證書。
 
簡單說,就中國而言,印尼籍人士持單身證明、出生證明、無刑事犯罪紀錄、身分證、戶口本等等經由印尼司法及外交部再經駐雅加達中國大使館驗證後,可入境直接在配偶戶籍地直接辦理結婚登記,領證。
不需要在印尼境內先完成結婚程序。
香港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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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問題來了;
 
1.台灣大多非伊斯蘭教,為了嫁娶伊斯蘭的印尼居民,依照宗教傳統,都是得放棄原宗教,改信伊斯蘭,之後才能順利嫁娶伊斯蘭居民,取得結婚證明((紅綠本))
 
2.又發生現行法規,不予開立[[結婚報告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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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部分地區,是還可以給錢,幫忙開立,有些地區不收錢也不予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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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各地區勢必慢慢也會文件統一化,就像現在印尼的出生證明已經與過往不同了,都分別載入QRCode文件數位電子化,所以,麻煩跟進....不然在印尼辛苦這麼久,最後卡在辦事處或台灣移民局一句““跟以前不一樣,沒看過””就這樣打太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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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要如何解決勒....
1.已經有民政當局去函給台辦處,看台辦處如何應對!?
2.部分印尼地區民政單位還是可以疏通一下。
3.現下已經依法作業的各地區民政當局或未來全面依法作業下,
又台辦處沒有替代規則,
個人建議
持紅綠本,去印尼地方民事法庭,針對外國人與印尼籍結婚,申請公證判決書。(載明用途)
 
然後再拿去民政局,請求開立結婚報告證明書。(當然啦,還是會遇到不鳥你的民政官員)
 
那就是拿著判決書,拿去翻譯後,連同正本及相關面談所需文件,交附給台辦處。
 
在台辦處針對結婚報告證明書乙案沒有明確的替代方案下,只能求阿拉多多眷顧了.....
 
溫馨提醒:
千萬不要病急亂投醫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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